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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14 年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創新提案競賽」獲獎提案,敬請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5 年 1 月 14 日第 1150109274 號簽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員工對於市政發展提出創新思維或興革建議,本府研考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114 年計 5 案獲獎,獲獎單位及計畫說明如下:
(一)消防局 2 案:
1、「救護車右方視覺輔助觀看系統」:加裝具 120 度廣角與夜視的右側鏡頭,影像整合至原有螢幕,補足盲區。駕駛能提前確認路況,降低誤判與交通風險,以低成本提升救護行車與人員安全。
2、「新式人員管制 APP」:為改善傳統火場人員管制仰賴人...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該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保訓會 115 年 1 月 8 日公輔字第 1151160001 號函辦理。
二、因應電子化服務趨勢,保訓會於 108 年建置旨揭線上申辦平臺,現為提升保障事件審議品質及提高旨揭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學校)多加運用旨揭平臺辦理答辯(復)作業,以提升救濟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俾利保障事件提起人可即時接收保障事件程序之重要通知事項,亦可減省機關郵寄或親送保障事件書類之時間、費用及人力成本,兼顧行政效率及公部門節能減碳政策。
三、旨揭平臺操作手冊,請至保訓會...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 37 條、第 38 條及第 67 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 114 年 12 月 26 日公布,相關配合辦理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4420451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1 份。
二、基於合法合憲原則,請各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114 年 12 月 27 日以前已審定之退休案:配合旨揭退撫條例第 37 條及第 38 條規定修正,教育部刻正依新修正規定協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進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因已退休教職員(含已審定尚未生效者)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需俟上開系統調整完成並重新審定,時程推估約需...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 37 條、第 38 條及第 67 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公布,相關配合辦理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5 年 1 月 2 日部退三字第 1145911715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
二、查旨揭修正條文第 37 條及第 38 條規定,退撫法於 114 年 12 月 12 日修正公布前、後退休生效者,其每月退(休)職所得替代率上限,一律以退撫法附表三所定 112 年之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認定,原 113 年 1 月 1 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部分,不適用之。同法第 67 條規定,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 觀看完整文章

